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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出版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苏广电发〔2026〕24号
2026-07-01  来源:江苏宣传网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单位,部属出版单位主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的部署要求,激发全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范围

  1. 参评新闻出版类成果作品包括:经批准设立的省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省内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生产的印刷品和复制品,省内出版单位(含报纸出版单位)的出版传媒融合创新项目。

  2. 参评新闻出版人物包括:在经批准设立的省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以及在出版行业从事出版教育研究的机构中,从事编辑、印刷、发行、版权、教育、科研等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 参评广播电视类成果作品包括:经批准设立的省内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制作并完成播出的电视剧(含网络剧、网络故事片)、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微短剧、广播电视节目(含栏目)、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作品;省内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制作经营机构、传输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开展的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国际传播、科技创新及体现广播电视录制技术质量的项目(节目)。

  4. 参评广播电视人物包括:在经批准设立的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制作经营机构、传输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中,从事主题宣传、内容生产、传输覆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理论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个人奖项中,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不参与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二)参评时间范围

  本届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新闻出版类奖项评选时间范围为2021年7月—2025年12月,广播电视类奖项评选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2025年12月。

  评选时间范围内,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星光奖的作品,不再参评本届奖项;获得长江韬奋奖、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以及全国宣传系统先进个人表彰等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个人,不再参评本届奖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共设成果作品类奖项300个、人物类奖项50个。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新闻出版方面设7个类别,共160个名额,其中图书类50个,期刊类20个,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类20个,印刷复制类15个,装帧设计类10个,出版传媒融合创新类25个,新闻出版人物20名。

  (二)广播电视(含网络视听)方面设12个类别,共190个名额,其中电视剧(含网络剧、网络故事片)类18个,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类12个,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类10个,微短剧类16个,广播电视节目(含栏目)类32个,网络视听节目类12个,广播电视国际传播类6个,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类6个,广播电视媒体融合类12个,广播电视科技创新类26个,广播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类10个,广播电视人物30名。

  以上19个类别的名额分配细分详见实施方案。

  三、组织机构

  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研究评选表彰的重要事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局,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

  新闻出版类奖项的评选表彰组织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具体由出版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日常工作。广播电视类奖项的评选表彰组织工作由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具体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日常工作。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相关行业系统的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省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各类别评奖实施方案,对参评的作品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和意识形态把关后,向各类别评审组推荐报送。推荐对象需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推荐对象应当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设区市推荐对象名单应经市委办同意。

  (二)各类别评审组按照评奖实施方案,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通过对象建议名单。工作组办公室对拟通过对象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推荐单位。

  (三)各推荐单位根据初审反馈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按规定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和开展社会信用查询。在征求意见和考察的基础上,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对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正式推荐对象组织复审,形成获奖建议名单并经工作组审议后,在省级层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公布获奖名单。

  五、报送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各类别评奖实施方案,将申报推荐材料分别报送至各类别奖项受理单位(详见附件)。材料送达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7月30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各类别奖项评选实施方案和相关电子表格详见江苏宣传网(www.jsxc.gov.cn)、省广播电视局网站(jsgd.jiangsu.gov.cn)。

  工作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省新闻出版局出版处(联系人:高强;电话:025-88802986),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人:肖继明;电话:025-8475221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联系人:严晓;电话:025-83238392)。

  附件:各类别奖项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类别奖项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1.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图书)评奖实施方案

  2.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期刊)评奖实施方案

  3.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评奖实施方案

  4.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印刷复制)评奖实施方案

  5.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装帧设计)评奖实施方案

  6.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出版传媒融合创新)评奖实施方案

  7.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新闻出版人物)评奖实施方案

  8.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广电类)评奖实施方案

编辑:秦春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