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党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工作职责、内容方式、目标任务作出了系统性规定。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要立足自身办学特点和体制机制特征,将《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转化为育人实效。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对民办高校的特殊意义。《条例》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明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包含思想教育、政治引领、道德培养、精神激励、文化涵育、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七项基本内容,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这一制度安排为民办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对处于高等教育体系重要位置的民办高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应当看到,民办高校具有一些区别于公办高校的鲜明特征:办学经费主要依赖学费和社会资本,治理结构以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基础,师资队伍中兼职教师比例较高、人员流动性较大,学生群体在文化基础、求学诉求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呈现出更为显著的多元性和差异性。这些特征决定了一些民办高校在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时面临一些特有的困难和挑战:党的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法定地位和实质功能有些尚未得到充分落实,思政工作机构不够健全、队伍不够稳定、经费保障不够充分,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科研有时存在“各管一摊”的“两张皮”现象。《条例》的出台,为破解这些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立足办学实际,明确民办高校落实《条例》的重点方向。《条例》对学校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定,为各级各类学校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民办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育人需求,找准发力方向。
一是健全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落实《条例》,关键在于从学校章程层面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校长办公会的权责边界与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办学治校和思政工作全过程。
二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理想信念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落实《条例》,需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课程设置、学时学分、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刚性标准,把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特别是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讲深讲透讲活,引导学生筑牢信仰之基。
三是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民办高校的办学机制相对灵活,在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方面具备一定的创新空间。落实《条例》,关键是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专职思政工作队伍与专业教师队伍协同发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生态。
四是建好建强思政工作队伍。在民办高校,思政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面临一定挑战,优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干不长”的问题比较普遍。落实《条例》,需要在选优配强、培养培训、考核激励、职业发展等方面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提升思政工作岗位的吸引力,为思政工作者的成长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聚焦痛点难点,把《条例》精神转化为机制创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民办高校落实《条例》,要在吃透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痛点、难点,创造性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使《条例》从“纸面”真正落实到“地面”。
在学校治理中赋予思政工作“硬约束”。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硬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必选项”,纳入办学经费预算的“优先保障项”,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钱有人出。实践中,可探索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督导和年度报告制度,将思政工作成效与招生计划、评优评先、资源配置等挂钩,真正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和责任闭环。
在对外办学中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建立健全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在教材选用和课程审核环节建立严格的政治把关制度,在外籍教师聘用和管理环节形成规范的流程,在国际学术交流和学生跨境学习环节构筑有效的教育引导与风险研判体系,将“安全阀”嵌入国际教育合作的每一个关键节点,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不缺位、不失控。
在创新方式方法中提升思政工作实效。从民办高校学情实际出发,探索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的教育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专业背景设计差异化的课程思政融入路径,针对不同年级学生构建阶段递进的工作载体,针对不同学业基础的学生采取差异化的话语表达和思想引导策略。与此同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思政工作创新,充分利用“智慧党建”“云上思政”等新型平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
在资源整合中补齐保障短板。一方面主动争取公办高校的帮扶支持,通过结对共建、联合教研、师资交流等方式,将优质思政资源引进来、用起来;另一方面深度挖掘和充分利用社会大资源,积极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场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拓展思政实践教学空间,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思政教育资源库,以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弥补校内资源的结构性不足,提升思政工作的承载力和覆盖面。
第四,深化规律认识,推进民办高校思政工作行稳致远。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存在一定规律性特质,认识并把握这些规律,是推动工作不断深化、持续创新的前提。
坚持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守正是根基,创新是动力。守正的核心在于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偏离、坚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含糊。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基层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在体制机制、方法载体、话语体系等方面积极创新,形成鲜活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与事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条例》的实施,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实践中,应着力防止就党建抓党建、就思政抓思政,努力把思政工作的成果体现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上,体现到师资队伍精气神的提振上,体现到办学治校水平的整体跃升上。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结合。《条例》本身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问题导向,在制定过程中系统分析了各领域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民办高校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应当对照《条例》逐条查摆自身短板,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攻克什么问题。与此同时,始终锚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确保靶心不散、方向不偏,做到精准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统一。
(作者单位:南京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