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机构科研(社科)处: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2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因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情况,须按相关程序报请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报我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须未正式公开出版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请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最迟于2026年9月20日前按程序提交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88802763。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