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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026-06-02  来源:新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江苏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积极主动解答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课题,探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在解决城乡居民增收这一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上,蹚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和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价值意蕴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是关乎发展方式转型、增长动力重塑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共享的战略抉择,其价值蕴含于经济、社会与国家治理的多重维度之中。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关键举措。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激发超大规模市场的内需潜力。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唯有居民“钱袋子”鼓起来,才能夯实“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基础。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尤其是大幅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能够从根源上破解“供强需弱”的结构性矛盾,形成“增收—消费—投资—创新—更高水平增收”的良性循环。

  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做示范的必然路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紧扣“提低、扩中、调高”主线,旨在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是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重大举措。从全国层面来看,江苏省内苏南、苏中和苏北的区域发展差距是全国“东中西”三个区域的缩影,而且江苏是经济大省,又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

  践行“投资于人”理念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长远之策。促进增收与提升人力资本互为因果、相互促进。与传统“投资于物”面临边际收益递减不同,“投资于人”能够通过人力资本积累产生规模报酬递增效应。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不仅能直接改善民生,更能增强家庭和个人在教育、健康、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资能力,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质量。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既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石,也是缩小传统产业领域与新兴产业领域之间收入差距的有效举措。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尽管“十四五”以来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但在新形势下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仍面临诸多瓶颈与挑战。

  从现实条件看,支撑持续增收的基础扎实。2025年江苏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7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4倍,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四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2.02,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16年缩小,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2025年江苏地区生产总值超14万亿元,人均GDP连续17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产业体系完备、集群优势明显、县域经济实力突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高、人文与经济交融促进,为城乡居民增收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从发展环境看,多重因素交织加剧增收复杂性。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传统增长动能减弱与新兴动能培育之间的衔接,带来阶段性、结构性的就业与收入压力。科技进步对劳动者技能迭代提出紧迫要求。在行业增速差异、劳动力供求关系分化、智能技术影响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收入差距呈现拉大之势。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加深,对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长期影响。部分群体预期不稳抑制即期消费、影响长期信心,需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以打破负向循环。此外,当前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的高效顺畅流动仍面临障碍,影响收入增长潜能的充分释放。

  从收入结构看,“四大来源”存在提升堵点。工资性收入作为主体,其增长受限于产业结构转型期的就业结构性矛盾、部分行业产能调整压力,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收入稳定性问题。经营性收入方面,大量个体工商户、小微经营主体面临市场需求不足、成本压力与竞争挑战;农业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不宽,且农业经营收入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财产性收入占比明显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更是“洼地”。转移性收入的再分配调节功能,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广度、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紧密相关。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致富的实践路径

  蹚出城乡居民增收致富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聚焦城乡居民增收面临的现实瓶颈与深层约束,打出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组合拳”。

  筑牢工资性收入“压舱石”。工资性收入是大多数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收入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城乡居民增收致富的关键支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打好稳岗、扩岗、提质“政策牌”。一方面,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强化就业服务与兜底保障。另一方面,高度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就业的影响,发挥其创造新岗位、赋能传统岗位的积极作用。把“投资于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养和岗位适配度,以人力资本增值带动工资收入提升。同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将发展成果更多用于提高劳动报酬。

  做大经营性收入“基本盘”。经营性收入是居民特别是广大个体工商户、小微业主、农户的重要收入来源,是城乡居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发力点。江苏民营经济发达,要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探索推动全省域“两个健康”集成改革先行区建设,围绕“苏商长青”“亲清苏商”“苏商共富”等维度,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涉企服务“一键直达”等,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挖掘财产性收入“新富矿”。江苏居民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与浙江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是增收潜力所在。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释放财富效应。壮大资本市场“江苏板块”,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分红力度。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相关金融产品,引导居民财富向多元化金融资产配置,通过股息、利息、理财等增加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分红和公积公益金制度,丰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发挥转移性收入“调节器”作用。转移性收入具有重要的再分配功能,能有效托底民生、缩小差距。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推动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苏北等相对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倾斜。强化优势互补、双向赋能理念,完善“研发孵化在苏南,生产转化在苏北”模式,构建“要素双向流通、产业链双向嵌套”通道,打造南北协同发展共同体。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民生保障预警监测机制,提升中低收入群体应对风险能力。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更大力度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家庭的后顾之忧和刚性支出压力,通过公共服务提质实现隐性增收。

  (作者为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居民收入分配与收入流动性研究”负责人、省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所长、省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作者:张立冬  编辑:袁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