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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开展《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2026-08-05  来源:淮安市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精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8月3日,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街道府东社区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社区干部职工与群众代表踊跃参加。

  

  活动现场,大家集中学习了《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条例》于2024年1月12日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6章54条,系统规定了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及保障监督等制度。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红色资源涵盖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教育功能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

  在交流讨论环节,社区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基层工作者,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主动当好红色资源的守护者、红色文化的传播者。

  下一步,淮阴区将持续深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中来,共同营造尊重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的浓厚氛围,让红色基因在淮阴区落地生根、代代相传。

编辑:秦春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