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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启动“犬安”专项治理行动
2026-05-06  来源:扬州市委宣传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遛犬不牵绳不再是“小事一桩”,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违规养犬,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为深化城市精细化治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化解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民生隐患,涵养文明城市风貌,4月29日,扬州市区公安机关全域联动、同步部署,在城区开展以“文明养犬、携手同行”为主题的“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坚持文明引导、规范施治、温情服务、依法处置原则,通过普法宣传、现场劝导、流浪犬收容、违规处置四项举措,全面提升养犬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市民养成依法、文明、责任养犬习惯。

  扬州市启动“犬安”专项治理行动筑牢文明养犬防线

  “阿姨,快来参与现场答题活动,请问您家里养狗吗?平时出门遛狗有没有牵绳、按时给狗狗打疫苗呀?”“为避免狗狗在公共场所犬吠,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4月29日上午,在南区大润发门前广场上,广陵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民警、辅警、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走近群众身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养犬登记、强制免疫、遛犬规范等法律法规。同时,社区民警结合辖区真实案例,剖析遛犬不牵绳、犬只扰民、无证养犬等行为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积极倡导养犬市民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遛犬牵绳、即时清便、合规养犬,呼吁群众共同参与共治监督,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

  

  即日起,市区公安机关全域联动、同步部署,在城区开展以“文明养犬、携手同行”为主题的“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震宇介绍,近年来,市区公安机关构建市区犬类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宣传、巡查、走访、收容、查处等系列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遛犬牵绳、文明养犬的公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显著提高,流浪犬收容处置机制不断完善,今年以来已收容流浪犬302条,涉犬警情同比下降10.5%,处罚劝导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起,市民养犬行为更加规范,城市文明养犬氛围持续向好。

  据介绍,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覆盖城区各社区小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及校园、商圈等人员密集、问题高发重点区域。市公安局统筹部署、细化标准,各城区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依托网格化联动治理模式,将养犬治理服务延伸至全域角落,切实回应群众安全宜居、文明有序的生活诉求。

  “依托常态化巡查机制,警方将对遛犬不牵绳、违规携犬进入禁入区域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教育劝导、现场普法、以案释法。”陈震宇表示,对首次违规、态度良好且主动整改的市民,警方以警示教育、登记提醒为主,对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遏制不文明养犬陋习,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严查养犬违规行为 警方将开展拉网式排查

  4月29日上午,为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还来到杉湾东苑等小区,在小区广场设立专门宣传点位,向过往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犬只登记、定期疫苗接种、遛犬牵绳、粪便及时清理等核心要求,结合辖区内发生的不文明养犬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规养犬可能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公共卫生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居民树立“养犬有责、文明养犬”的理念。

  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犬只扰民、伤人处置、犬只登记流程等问题,民警在现场逐一答疑解惑,细致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养犬户依法履行养犬义务。不少养犬居民主动上前咨询犬只登记、疫苗接种等相关注意事项,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定。

  

  养犬居民朱大妈感慨道:“参加这次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我深有感触。明白了养犬不仅是个人爱好,更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今后我会自觉做到文明养犬,按时给狗狗办理犬证、接种疫苗,牵好牵引绳、及时清理粪便,看管好自家爱犬,不干扰他人生活。”

  “我们家养了一条中华田园犬,平时出门遛狗都坚持牵绳,自觉为犬只佩戴嘴套,定期完成疫苗接种与养犬登记。”另一位养犬居民贾先生认为,文明养犬不仅是对他人安全负责,也是爱护自家宠物的体现。“通过此次宣传,我更加清楚违规养犬的相关法律后果,今后会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整洁和谐的社区居住环境。”

  记者了解到,“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警方紧盯流浪犬、无主犬、散养犬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对背街小巷、小区边角、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街头游荡、无人看管、遗弃及疑似患病犬只,依规开展文明、规范化捕捉收容。全程严守安全作业标准,保障犬只基本权益,防范伤人、疫病传播等风险。同时对收容犬只逐一登记备案、防疫管护,后续将依规开展领养安置工作,并普及弃犬的法律后果,从源头减少流浪犬增量。警方坚持宽严相济、分类施策的原则,严守执法底线,对屡劝不改、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长期养犬扰民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严肃惩戒。以法治震慑违规养犬行为,引导市民严守法律规则,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区两级公安将健全长效共治机制,把文明养犬宣传、劝导、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精准回应群众诉求,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全力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质升级。

  遛犬不牵绳非小事 处罚再升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条款明确,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拘留5—10日。

  

  为切实维护辖区公共秩序,保障居民人身安全,整治不文明养犬乱象,近期,高邮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加大对邮安路巡查管控力度,对遛犬不牵绳、犬只随地乱跑、放任犬只扰民等违规行为开展现场执法整治。

  4月22日8时许,高邮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民警对邮安路一起未牵绳遛狗依法予以当场处罚,对该男子进行处罚并进行宣传教育。据悉,这名男子饲养了一条中型犬,因遛犬不牵绳、犬只随意跑动、吠叫扰民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长期遭到周边居民投诉。民警表示,鉴于男子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他人带来干扰,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养犬看似事小,实则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那么,文明养犬的要点有哪些?警方提醒,文明养犬,这三点必须做到:一是依法登记,及时为爱犬办理养犬证件,定期接种疫苗,不遗弃、不违规饲养禁养犬;二是出门必牵绳、看管好犬只,公共场所全程牵绳,避免惊吓、冲撞、咬伤他人;三是及时清理粪便,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污染小区卫生。

  警方答疑

  公安机关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处置?

  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等规定:

  对于遛犬不牵绳行为和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养犬该如何办证领牌?

  答:《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8日施行,明确养犬人须登记、领牌,携犬出户须系犬绳、佩戴犬牌。同时,明确公安机关负责养犬信息系统建设及养犬登记和犬牌发放。目前,扬州市市区已建成养犬信息系统并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了57个犬牌发放一站式服务点,截至目前已登记犬只并发放犬牌12120个。养犬群众可选择就近的一站式服务点办理,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及犬只免疫证前往登记,如果犬只没有免疫证,可在一站式服务点现场办理。一站式服务点和公安机关将对犬只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合格后即现场免费发牌。

  遇到流浪犬怎么处理?

  答:群众在生活中遇到流浪犬伤人或扰民等问题,可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置,我们也在这里呼吁市民:一是要文明养犬,不能养而不管,散养犬只、放任犬只,更不能随意遗弃、虐待犬只。二是要量力而行,遇到流浪犬,最好不要随意喂食,这样易造成流浪犬集中,无序繁殖,给周围居民造成极大困扰。

  扬州对可饲养犬只品种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扬州市烈性犬名录正在制定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出台。参照扬州周边城市烈性犬名录,建议市民不要饲养藏獒、德牧等烈性犬。

编辑:秦春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