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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新闻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4-22  来源:江苏宣传网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新闻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对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由2名以上新闻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应显著高于同一层级职称的破格条件。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8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参照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二)报送《江苏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表)一式5份(A3纸复印并盖章)。

  (三)个人业务工作报告。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对申报人员现实表现的鉴定并盖章。

  (五)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盖章。

  (六)有效期内新闻记者证、任期内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七)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八)破格申报者,请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职称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九)任期内代表作品、论文报告等材料。担任现职以来主创的新闻作品(提交获奖证书的必须附上新闻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论文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其他材料报送均按《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及其附录要求办理。

  (十一)各市委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需提交《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书面盖章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委托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4月30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各设区市、省属部门和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9日。

  (三)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加盖送审单位公章)上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正高职称申报人员和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参加评前面试,面试(高评委会议)时间拟定于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申报2026年新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由各市、省直有关单位统一报省新闻职称工作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8802734,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211房间。

  (八)新闻高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各设区市宣传部门要会同市人社部门及时转发。申报人自主上网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九)网上填报相关技术问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网页查询职称技术电话咨询。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0日

编辑:袁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