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在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必须科学把握高质量发展作为正确政绩观重要内容的时代意蕴,明晰以正确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路,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提供指引。
政绩观与发展观是内在统一的
政绩观与发展观,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彼此映射、相互塑造。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与发展观的内在统一性问题,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在“之江新语”专栏《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人文环境指标》一文指出:“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连。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政绩观与发展观互为前提、相互建构的内在逻辑,明确两者看似分属不同范畴,实则内在地统一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总体部署中,共同指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价值取向与实践路径。
具体而言,政绩观聚焦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而发展观则回答“发展为了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一系列根本问题。两者的逻辑起点都是围绕人民立场展开的价值追问,都涉及对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发展成效的深层次判断。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审视,发展从来不是抽象、孤立的经济增长过程,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同样,政绩也不是孤立的个人业绩,而是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对人民群众具有真实益处的实际成效。正因如此,政绩观与发展观最终统一于“为民造福”这一根本价值坐标之下。这意味着,领导干部要深刻把握政绩观与发展观的内在关联,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观,以发展成效检验政绩观,进一步端正思想根基、校准行动方向。
一方面,要发挥政绩观对发展观的引领作用,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观。政绩观是发展观的思想内核,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催生什么样的发展观,也就会收获什么样的发展果实。领导干部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直接决定其对“发展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的回答,进而深刻影响其对发展方式和发展方法等的选择。倘若将政绩简单等同于数字指标、短期成效,发展必然滑向重速度轻质量、重当前轻长远的误区;反之,若把政绩真正落脚于民生福祉、长远发展,发展就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政绩观的这种先导作用,决定了它是发展观的“总开关”。把住了政绩关,也就从根本上把住了发展关。只有从思想源头端正政绩观,才能确保发展观不偏离航向,推动各项事业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发展观的成效作为检验政绩观正确与否的试金石。发展观是政绩观的现实体现,政绩观是否正确,能够从发展观及其推动的发展实践中得到检验。领导干部究竟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不看其如何宣说和标榜,而要看其是如何推动发展、能不能有效推动发展。现实中,如果干部政绩观发生偏差,如果仅凭主观汇报来评判,很难发现真问题。必须从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及其表现入手,通过看一个地方的发展思路是否科学、发展方式是否可持续、发展成果是否惠及人民等来检验和衡量政绩观。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践行正确政绩观,让正确政绩观扎根实践,高质量发展是关键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一论断,从发展观和政绩观相统一的高度明确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价值指向与检验标准,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注入坚实的实践底蕴。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正确政绩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内涵会随时代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鲜明体现和彰显。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成为新时代政绩观的核心内容。与过去单纯追逐经济增速的政绩导向不同,高质量发展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要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守护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发展导向,赋予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更丰富、更深刻的实践要求。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指向。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为民造福、务实功、求实效,而高质量发展正是这种价值导向的具体体现。高质量发展不同于粗放式增长追求的“数字政绩”“表面政绩”,其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破解发展瓶颈,以协调为内生特点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以绿色为普遍形态坚守生态底线,以开放为必由之路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为根本目的回应群众期盼。同时,高质量发展彻底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强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正确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的要求高度契合,要求引导领导干部聚焦长远发展、深耕民生实事,从根本上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指向和实践方向。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检验标准。衡量干部政绩观是否正确,不能只看口号喊得有多响,关键要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绩同样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在群众中评判。从科技创新领域的技术突破、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的不断提升,再到城乡融合发展的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持续深化,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果,都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只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脚踏实地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种内在的价值观念,正确政绩观必须通过丰富的具体实践来不断彰显其科学性,在实践的严格检验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这更需要将科学的价值理念转化为系统的实践行动,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以正确政绩观重塑发展方式、优化发展路径、提升发展实效,切实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站稳人民立场,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中创造实绩。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好“为了谁”这一根本性的政治立场问题是首要前提。脱离了人民的利益,任何所谓的“政绩”都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实践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只有真正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将高质量发展成果转化为普通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才能真正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遵循客观规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核心路径。尊重客观规律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也是创造科学政绩的前提。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准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承载力,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绝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和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只有将新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才能在复杂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创造出实打实的、没有水分的真业绩。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与活力。以正确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严密、导向鲜明的政绩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保障。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如同指挥棒,直接决定着干部的行为取向和工作重心。因此,必须加快构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经济指标与社会民生、生态效益、安全稳定等非经济指标有机结合,改变过去“唯GDP论英雄”的片面倾向,真正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全面内涵;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研、群众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手段,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紧密挂钩,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通过制度机制的完善,有效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