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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江苏智慧
2026-05-26  来源:新华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这一重要战略部署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战略地位,是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深邃思考和科学谋划。

  从理论层面看,全面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末端治理或局部的生态修复,而是发展范式的系统性重塑,意味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价值理念到制度体系的全方位变革。这要求我们坚持以系统思维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严格保护的基础之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从实践层面看,加快全面绿色转型既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大势、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抢占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之举,更是实践美丽中国建设宏伟蓝图的主要路径。江苏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在“十四五”时期以生态环境的历史性改善、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发展动能的创新转换,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生动的区域实践范本,充分展现了经济大省在全面绿色转型进程中的率先探索与先行示范。

  回眸“十四五”,江苏以先行之姿交出了一份成色十足的绿色答卷,为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部署贡献了鲜活的区域经验。

  一是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全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PM_2.5浓度降至31.3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末改善16.5%,连续五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4.8%,较“十三五”末提升11.5个百分点,太湖水质实现“稳Ⅲ向好”,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六年获评优秀,切实以高水平保护夯实了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底。

  二是产业能源结构深度优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51.8%,五年累计提高5.3个百分点;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39家、绿色工业园区51家,居全国前列;“新三样”出口接近全国五分之一。能源转型同步提速,可再生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传统火电成为第一大电源,装机占比达48.2%,光伏、风电装机分别比2020年底增长421.7%和55.5%,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加速构建。

  三是生态空间格局系统重塑。全省划定陆海生态保护红线1.82万平方公里,完成造林绿化112.9万亩,林木覆盖率增至24.1%。累计建成幸福河湖4762条,南通焦港等7个河湖入选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示范项目,苏州七浦塘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物种增加2363种,拥有国际湿地城市3个、国际重要湿地3处,美丽江苏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

  四是农业绿色发展创新突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较2020年降低5.9%和8.5%,提前完成“十四五”减量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9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累计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180万亩,在17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生态循环农业迈上新台阶,让“鱼米之乡”在全面绿色转型中焕发新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对照全面绿色转型的更高要求,江苏仍面临一系列深层次挑战。一是能源深度转型面临瓶颈,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与储能配套仍需攻坚;二是生态修复技术集成能力不足,系统性治理与长效运维机制有待强化;三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四是区域协同治理与政策衔接仍有堵点。为此,“十五五”时期,必须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广范围激活要素配置,以更深层次拓展转化路径,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夯实绿色转型根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依托“1+3”重点功能区布局,统筹推进沿海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和苏北储能基地建设,着力破解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强化源网荷储协同,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提升能源系统调峰能力和运行韧性,为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

  二是强化生态修复科技赋能,提升系统治理水平。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生态修复中的应用,将生态治理由事后处置转向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同时,在太湖治理、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项目上,加快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成果转化,突破技术瓶颈,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与经济增长协同发展,夯实“美丽江苏”建设的生态基础。

  三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深化GEP核算应用,探索构建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与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的制度体系,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培育耐心资本,引导绿色金融精准投向生态产业,重点扶持生态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新业态成长,促进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完善区域协同治理制度,提升政策协同效能。遵循“水韵江苏”建设原则,进一步明确沿海、沿江、沿大运河不同功能区的差异化发展定位,根据定位不同,做到政策的有效贯通。同时加强制度层面的协同能力,完善地区间生态补偿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打通各地区政策堵点,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由单一地区向区域协同治理转变。

  (作者为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本文系2025年度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冯美红  编辑:袁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