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宣传网 > 文化文艺 > 文化传承 > 正文
《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发布
2025-09-04  来源:交汇点新闻

  为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长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江苏长江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履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江苏使命”,不断增强长江文化传播力影响力,近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编制的《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范围涉及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苏州和南通8个设区市,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5年。此次《规划》都有哪些重点内容?跟随本期“江苏文旅头条”,一同探索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新实践。

  《规划》共分为六个板块,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组成。明确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以科学理念贯穿始终、以创新务实举措推进工作。

  总体要求在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基础上,按照近远期两个阶段确定规划建设目标,从江苏长江非遗系统性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利用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路径。

  主要任务分为构建“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大工作板块,统筹开展调查记录、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体系、建设传承人队伍、发挥科技赋能、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1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通过实施长江非遗分类保护工程、长江非遗传播普及工程、长江非遗助力城乡建设工程等3项重点工程8个重点项目加以细化实化。

  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多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形成全社会重视并参与长江非遗保护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规划》梳理汇总了我省沿江8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传承示范基地、非遗研究基地、非遗创意空间、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非遗工坊等非遗资源名录,点击文末“阅读全文”进行查询。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认真做好规划宣贯工作,联合多部门健全会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落实长江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编辑:舒馨